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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国际商学院客座教授合作规范

浏览: 日期:2024-07-04 11:50:57

《国际商学院客座教授合作规范》 一、合作形式 国际商学院与客座教授之间属于合作关系。 二、人员性质 客座教授不属于国际商学院的正式编制人员。 三、服务义务 客座教授每个月需无条件提供六个小时的时间,用于为学院进行免费教学以及免费咨询。 四、证书颁发与更新 1. 客座教授经过审查后,将获得学院颁发的证书,证书期限为一年。 2. 证书的更新以每年自然月为准。 五、行为规范 1. 客座教授在未经学院许可的情况下,不得私自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以及私自收费。若出现此类情况,与学院无关,一切以学院公告为准。    - 例如:某位客座教授未经许可,擅自以学院名义发布招生信息并收取费用,学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 2. 客座教授使用学院名义参与的所有活动以及宣传,需经过学院教务中心认可。学院教务中心认可后,会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告,一切以公告为准。未经公告的所有合作以及商务行为均与学院无关,学院保留一切法律权益。    - 假设客座教授参与某外部学术会议并希望使用学院名义进行宣传,必须事先获得教务中心的批准,否则学院将不认可其行为。 六、道德规范 1. 秉持诚实守信原则,在与学院的合作中保持真实和准确,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学院及学员。 2. 尊重学院的教学理念和文化,不得传播与学院价值观相悖的观点。 3. 保守学院的机密信息,不得将学院内部的教学资料、研究成果等未经授权泄露给第三方。 七、监督与违规处理 1. 学院将对客座教授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。 2. 对于违反本合作规范的客座教授,学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、暂停合作、收回证书等处理措施,并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