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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商学院讲师道德规范

浏览: 日期:2024-07-04 11:39:23

《国际商学院讲师道德规范》 一、引言 为了维护国际商学院的声誉和形象,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术诚信,特制定本讲师道德规范。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国际商学院授课的讲师,包括结业后的合作活动。 二、基本道德准则 1. 秉持诚实守信原则,在教学、研究和与学员的交流中保持真实和准确。 2. 尊重学员的个性、背景和观点,不得歧视或偏见对待任何学员。 3. 遵守法律法规,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。 三、教学相关规范 1. 精心备课,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内容,确保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和适应性。 2. 公正评价学员的学习成果,不偏袒或歧视任何学员。 3. 及时回应学员的问题和关切,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。 四、研究与学术规范 1. 遵守学术道德,严禁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。 2. 准确引用和参考他人的研究成果,遵循学术规范。 五、结业后的合作规范 1. 讲师在外私自接洽合作,但凡用到学院名义的,必须提前向学院上报。    - 例如:若讲师收到其他机构的合作邀请,希望借助国际商学院的名义提升合作影响力,应在与对方达成初步意向后立即向学院报备具体合作内容和形式。 2. 未经学院公告许可的任何相关合作或者收费行为,学院一概不予认可。    - 比如:讲师在未获得学院公告认可的情况下,与外部企业开展合作培训项目并收取费用,学院将不承认此类合作的合法性。 3. 所有未经学院公告认可的合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、法律纠纷、声誉损害等,均由讲师自行负责。    - 假设讲师未经学院同意,擅自以学院名义与第三方合作举办商业活动,导致活动出现问题引发赔偿责任,学院将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,所有损失由讲师个人承担。 六、监督与违规处理 1. 学院将定期对讲师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。 2. 对于违反本道德规范的讲师,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暂停教学资格、解除合作关系等处理措施。